您现在的位置是:綜合 >>正文

【】在焦點大戰不斷的京连情況下

綜合2184人已围观

简介裁判專家:京連之戰趙旭日逃紅牌 李可王振澳也該被罰下_比賽www.ty42.com 日期:2021-05-08 10:31:00| 評論(已有274970條評論) ...

裁判專家 :京連之戰趙旭日逃紅牌 李可王振澳也該被罰下_比賽

www.ty42.com 日期:2021-05-08 10:31:00| 評論(已有274970條評論)

2021 賽季中超聯賽 ,裁判隨著比賽的专家之战赵旭深入  ,在焦點大戰不斷的京连情況下,賽場上開始出現了一些暴力犯規動作,日逃有些惡劣犯規被裁判員出示了紅黃牌,红牌甚至被足協追加處罰;但也有一些動作,王振卻逃過了裁判的澳也眼睛,這也引發了不少爭議。该被對於這些動作 ,罚下資深國際級裁判王學智老師,裁判也發表了自己的专家之战赵旭觀點 。

上海申花 VS 上海海港

爭議判罰:比賽第 78 分鍾 ,京连巴索戈獲得單刀機會 ,日逃海港後衛李昂在背後有推搡動作 ,红牌巴索戈險些被推倒 ,王振但裁判並沒有吹停比賽 。死球之後,李昂被出示黃牌 。

王學智:裁判員在高速跑動中視野廣 ,他看到了 17 號隊員在控球的一瞬間,守方犯規  ,但攻方仍然能控製球 ,並獲得了明顯的得分機會 ,裁判員恰當地運用了有利原則 ,讓比賽繼續。根據規則,當時犯規隊員的動作屬於應出示紅牌的犯規,但裁判員掌握了有利原則後   ,就變成了黃牌 。裁判員在這一判罰的處理上拿捏得恰到好處 。

王學智 :第 86 分鍾,申花隊發動進攻防守隊員犯規,申花隊員被推倒後,裁判員看到左路插上同伴可能有獲得控球權的可能,並沒有鳴哨,我認為裁判員的判罰尺度恰到好處 。這是近年來在中超賽場裁判員控製比賽能力的經典之作  。在快節奏 、高對抗的比賽中 ,裁判員視野範圍廣 ,預判能力強 ,比賽中多次運用有利原則  ,判罰尺度合理準確  。

爭議判罰:第 83 分鍾,買提江直接踢倒了於漢超 ,主裁判先給買提江出示一張黃牌 ,經過 VAR 提示,黃牌改紅牌 ,買提江直接被罰出場 。

王學智 :由於剛換上場的隊員準備活動不足,爭搶球的過程中 ,買提江下腳時做出了一個有傷害對方危險的嚴重犯規 ,裁判員的位置重疊,沒能看到犯規的接觸點 ,但 VAR 的及時出現,恰好彌補了裁判員在觀察和判斷上的誤區。裁判團隊的紅牌處理 ,是裁判員和 VAR 二者配合的一個成功案例。

爭議判罰:第 90 分鍾 ,上海申花通過一係列傳倒,在對方禁區內製造點球 ,主裁判李海新非常果斷判罰點球,手勢也很清晰,指向呂文君 ,示意他拉人犯規 。

王學智:這個點球判罰得及時、合理 ,恰到好處。據不完全統計 ,這場比賽的犯規在 45 次,裁判員隻吹了 30 聲哨 ,有利原則的掌握及時合理,體現了裁判員閱讀比賽能力強,最大限度地保證了比賽的流暢,最大限度地讓比賽在快速激烈的氣氛中進行,讓觀眾盡情享受到比賽的樂趣。

河南嵩山龍門 VS 山東泰山

爭議判罰 :第 90 分鍾 ,山東泰山在禁區內形成射門  ,皮球打到河南嵩山龍門隊長王上源的胸腹部,皮球彈出底線。泰山隊隊員第一時間集體向裁判員投訴手球 ,最後王上源出現球場暴力行為,有一個擊打郭田雨的動作。針對這次暴力行為,中國足協已經開出罰單,王上源被禁賽 3 場 ,罰款 3 萬元,不過當時當值主裁王哲並沒有做出任何判罰 ,隻是對他們兩人進行了口頭警告。

王學智:雙方在這次矛盾衝突之前 ,攻方射門的球打在了守方的胸部出界 ,裁判員第一時間的判罰應該說是及時、準確的 ,問題的起因是 ,多名攻方隊員向裁判投訴守方手球犯規,裁判員沒有及時把事態化解在萌芽狀態。在雙方球員的相互爭執中,攻方隊員推搡王上源 ,構成了黃牌,然後王上源被激怒後用手臂擊打了對方,這是典型的暴力行為,應給打人的隊員出示紅牌 ,對另外推人的隊員要出示黃牌。在這次多人衝突突發事件的處理上,裁判員很難看清具體細節,視頻助理裁判應及時介入,拿出處理意見,配合裁判員的執法 。

北京國安 VS 大連人

爭議判罰:第 66 分鍾 ,趙旭日爭頂過程中,右腳有一個明顯的蹬踏動作 ,但裁判員第一時間並沒有響哨 。

王學智 :這次犯規,由於裁判員的位置不好,看不到雙方球員的接觸點。趙旭日起跳過程中 ,蹬到對方球員腹部,是一次嚴重的犯規,此時 VAR 應該介入  ,構成紅牌的犯規提示裁判員必須要出示紅牌,在這一點上 ,二者的配合有所欠缺 。

爭議判罰:第 76 分鍾,李可和對方年輕球員王振澳邊路搶球的時候,雙雙倒地鏟球,但鏟球之後兩人都有動作,這裁判同樣選擇息事寧人。

王學智:雙方在爭搶過程中,都有一個故意踢對方的附加動作,這是球場暴力行為,裁判員由於經驗的不足和觀察過程中的位置不好,沒有對雙方出示紅牌,這是個原則性漏判。

(體壇新視野)

免責聲明 :文中圖片、文字引用至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問題請聯係刪除 !

Tags:

Tags: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