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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申花天海官司始於“調節費”政策 規定如同廢紙_中國足協www.ty42.com 日期:2021-10-28 10:31:00| 評論(已有309723條評論) ...

申花天海官司始於“調節費”政策 規定如同廢紙_中國足協

www.ty42.com 日期:2021-10-28 10:31:00| 評論(已有309723條評論)

文章來源:足球報

記者陳永報道 日前,调节费關於一筆4500萬元人民幣的申花始于轉會費糾紛  ,天津天海足球俱樂部起訴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 ,天海同废天津市二中院已正式受理 。官司规定有意思的政策纸是,這筆糾紛的调节费最初起因卻是中國足協的一項政策:引援調節費 。

2019賽季,申花始于申花給王永珀開出了4000萬的天海同废轉會費 ,但天海方麵不同意 ,官司规定到了2019賽季二次轉會期間 ,政策纸雙方達成協議 ,调节费王永珀加4名年輕球員總計8500萬轉會到申花。申花始于如此搭售,天海同废是官司规定因為王永珀一個人的轉會費過高,明顯超過2000萬人民幣(這也是政策纸引援調節費中內援調節費的限額) ,而通過搭售 ,一平均,每個人的轉會費都不會超過2000萬人民幣 。

但後來,王永珀完成了轉會 ,申花方麵在支付了4000萬人民幣之後 ,另外4個人卻沒有完成轉會 ,申花也沒有再給4500萬。目前雙方各執一詞,天海認為申花沒完成協議 ,申花認為我隻要了一個人而且給錢了,雙方沒關係了。

這個事情最終如何裁定是法院的事情,但這個事情的起因歸根結底就是引援調節費,如果沒有引援調節費 ,雙方圍繞王永珀一個人的轉會全力談判便是了 ,成或不成都是很簡單的事情。但隨著這筆官司的出現  ,引援調節費這個弊大於利(外援調節費) 、乃至有百害而無一利(內援調節費)的政策再次顯現在我們的麵前 。

實際上 ,中國足協也曾經談及引援調節費的弊端 ,並表態進行調整,但如今 ,引援調節費的相關規定仍舊沒有廢除 ,而圍繞引援調節費發生的一些事情 ,也是頗為滑稽乃至荒誕 。

天津天海和上海申花的這次糾紛絕不是因為引援調節費引發的唯一一起糾紛,一個多月前,廣州足球俱樂部陷入困境 。隨後消息顯示 ,廣州足球俱樂部也曾經嚐試向中國足協要回此前繳納的引援調節費,這筆費用將近4億人民幣。

已經交出去的錢,為什麽廣州足球俱樂部還準備要回來呢?原因很簡單 :引援調節費的政策雖然實施很長時間了,很多俱樂部也都繳納了引援調節費 ,但這筆費用如何入賬及使用一直都是個大問題 ,也就是說 ,這筆錢的征收至今缺乏其正當性 。

據了解 ,目前所有的引援調節費都躺在相關的賬戶上 ,更關鍵的是,足協無法給俱樂部開發票。在這種情況下,廣州足球俱樂部試圖要回引援調節費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實際上 ,已經繳納的俱樂部試圖要回引援調節費,而有俱樂部至今還拖欠著引援調節費,今年年初,上港集團年報顯示 ,有一筆標為“阿瑙引援調節費” 、數額為1.4953億人民幣的應付款  ,也就是說 ,阿瑙托維奇的引援調節費沒有交。

而上海海港足球俱樂部的理由同樣充分 :你不給我開發票,那我就沒法交 。不過呢 ,因為其他俱樂部比如廣州 、泰山、國安等之前都交了 ,球迷之間還由此還引發了一波輿論糾紛 。

引援調節費設立於2017年中期,當時的設想還是比較清晰的,那時候還是中國足球泡沫化最瘋狂的時候,相關方麵注意到了這種泡沫化的風險 ,於是出台了包括引援調節費在內的一係列政策  ,其中還包括支出限額、限薪令等其它一係列措施。

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 ,引援調節費根本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首先,外援調節費還是有一定的效果的 ,原因很簡單,國外俱樂部並不願意配合中超俱樂部弄虛作假 ,尤其是一些聯賽正規的如西歐的俱樂部更是如此,由此,我們也不難發現 ,目前為止中國足協征收的引援調節費,都是和外援相關的 。

其次,如果說引援調節費中的外援調節費還有一定作用的話 ,內援調節費就成了一個笑話。在引援調節費出台之後,根據各方顯示的消息 ,轉會費在1億人民幣左右的內援就有多名  ,至於轉會費超過2000萬的內援更是數不勝數  ,但最終給中國足協上報的轉會費 ,清一色的2000萬/人。

至於規避的方式就更是多種多樣了 ,比如某球員1個億 ,轉會交易就2000萬,其它8000萬通過其它內幕方式交易,當然,還可以像天海申花的交易那樣 ,一名球員搭上幾個年輕的小球員,稀釋之後每個人都不超過2000萬 ,而且這種方法還可以堂堂正正地進行  ,中國足協看得一清二楚但也無能為力 。

所以,當時內援調節費的規定就是一張廢紙,尤其是隨著中國足球泡沫化時代的結束,內援調節費更是連廢紙都不如。

如果內援調節費隻是一張廢紙也就罷了 ,問題的關鍵是,內援調節費不但沒有絲毫好處  ,反而嚴重危害了中國足球的發展 。

首先 ,弄虛作假本身就是嚴重危害中國足球的。說起來 ,弄虛作假的不僅僅是內援調節費 ,包括限薪令也是如此 。比如有俱樂部會通過發放現金的方式支付薪水(目前這種情況相對較少),或者通過其它形式發放薪水,中國足協雖然三令五申 ,但其實根本無法規避——而這樣的陽奉陰違 ,對於那些遵守規則的俱樂部也是嚴重的傷害 。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內援調節費嚴重傷害了青訓俱樂部的利益。眾所周知  ,為了保護青訓俱樂部 ,國際足聯規定了“聯合機製補償” ,這筆錢是補償給青訓俱樂部的 ,數額是(轉會費-培訓補償)×5% ,培訓補償數額不大,所以聯合機製補償實際上大約就是轉會費的5%  。

如果一名內援轉會費是1億人民幣 ,那麽青訓俱樂部(12到23周歲注冊過的俱樂部)就可以獲得500萬,但現在,內援調節費設立了 ,職業俱樂部弄虛作假,1個億變成了2000萬,那麽青訓俱樂部隻能獲得100萬了 。

這400萬的差額,現在足以支持一個乙級俱樂部的生存和發展  ,那麽對於青訓俱樂部又該是多麽大的損害呢  ?

因為內援調節費這個惡政(外援調節費不能說是惡政 ,但內援調節費肯定是)  ,青訓俱樂部利益嚴重受損,這必然打擊青訓俱樂部的熱情  ,中國足球青訓自然隨之受損。

更需要說明的是,中國足協雖然三令五申強調各俱樂部要及時給青訓俱樂部“聯合機製補償” ,但往往就是嘴上說說而已,目前為止  ,仍舊有不少俱樂部在轉會操作中存在拖欠青訓俱樂部“聯合機製補償”的情況,但足協並沒有強製性的措施予以糾正 。更需要申明的是 ,甚至一些大俱樂部的足校麵對被拖欠“聯合機製補償”都無能為力 ,更遑論那些小青訓俱樂部了 。

所以,目前中國足球的問題,絕不僅僅是政策的問題,中國足協在管理方麵同樣存在不小的問題。

綜合目前有關引援調節費的情況 ,我們不難發現 ,引援調節費本身就存在問題,至少目前為止仍舊缺乏法理的正當性:已經征收的引援調節費不給開發票,而且也拒不返還,這原本就是違規的 ,而沒有繳納引援調節費的俱樂部,現在足協也拿其沒有辦法,這種情況又造成了不公平現象的出現——單單從這一點而言,引援調節費就應該走進曆史的墳墓了 。

實際上 ,在有支出限額、限薪令 、獎金限額的情況下,引援調節費已經沒有必要設置了 ,畢竟總支出限額已經可以很有效地規範俱樂部了。

另一方麵,即便中國足協最後解決了引援調節費的正當性問題 ,那麽就引援調節費而言,外援調節費是否繼續存在或可商榷,但內援調節費這個惡政是必須要廢除的了,還是那句話,內援調節費帶來的 ,足協不但沒有一分錢的收入,反而鬧出了無數的笑話,一群群的“2000萬先生”更成為絕佳的諷刺 ,而此次天海和申花的糾紛,同樣源於內援調節費這個惡政 。

實際上 ,中國足協方麵並不是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此前采訪過程中足協也表示會對這個政策進行研究並進行調整,但調整僅僅是從“等額征收”改變為“差額征收”,即原來征收的是轉會費的等額,現在征收的是超過引援調節費的部分的差額 。

最後的建議 :上策 :徹底廢除引援調節費,歸還各俱樂部繳納的引援調節費;下策:徹底廢除內援調節費  ,隻保留外援調節費 。同時,外援調節費在實行“差額征收”的基礎上進行“階梯征收”,從20% 、40%逐漸過渡到100%——當然 ,足協完全可以繼續無為而治,任憑相關笑話在中國足壇層出不窮地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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